捷足先登——成为国际内部控制创新型人才
捷足先登——成为国际内部控制创新型人才
作者:张 玉
当前,肇始于美国华尔街的由次贷引起的金融危机横扫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正通过国际贸易蔓延到实体经济,直接导致金融机构数以十万计人员的失业,间接引起房地产的贬值和实体经济部门裁员的逐步扩大。据报道,这次金融海啸已经使全球的财富损失了15万亿美元,但依然没有结束,随着金融海啸肆虐范围的迅速扩大,谁也不知道哪些地方和哪些机构将成为下一块倒下的骨牌。
次贷危机警示我们:金融创新不能消除风险,只能管理或者转嫁风险,包括金融产品在内的任何创新,其限度必须是市场可以承受的。为此,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前瞻性监管;企业要严把基础资产的质量关,加强内部控制,做好风险防范。在探讨增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的同时,当务之急必须解决一个重大问题是如何培养和造就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内部控制职业人才。
一、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国际背景
进入21世纪,美国先后爆发了安然(Enron)、世通(WorldCom)、安达信(Arthur Andersen)等公司欺诈、会计造假而导致公司破产倒闭丑闻,使投资大众遭受巨大的损失。为了加强公司治理,重建投资者的信心, 2002年7月,美国国会颁布了《2002年上市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Sarbanes-0xley Act”, SOX)亦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萨 ● 奥法案》),提出了建立以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Commission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简称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为参照基准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旨在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加强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强化财务披露要求,控制企业风险,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增强投资大众的信心。由于该法案80%的内容或措施都与内部控制有关,故也被称为是内部控制法案。
《萨 ● 奥法案》是1933年以来美国证券立法中影响最深远的法案之一。它导致美国现行证券法、公司法和会计法进行多处重大修改,新增了许多相当严厉的法律规定。例如, 延长证券欺诈诉讼的时效期限;加重了公司主要管理者的法律责任;加强了对公司高级管理层收入的监管;对公司内部的审计委员会做出法律规范;强化了对公司外部审计的监管;加强了信息披露制度和其它有关公司监管的规定等。 在强化立法管制的同时,美国司法监管机构也加大了对“白领犯罪”的处罚力度。
二、强化内部控制的中国法规要求
我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的权责关系,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许多中央大型企业正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整体上市,上市的原则是先海外后境内。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向海外扩张的进程由于美国《萨 ● 奥法案》对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体系的严格要求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合规成本而受阻。对于力图进入全球投资者视野、向海外资本市场扩张的中国企业来说,有必要联合起来共同探讨如何成功应对海外资本市场和金融危机的挑战。
2008年6月,在借鉴和吸收国际监管新理念的背景下,我国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这一被称为中国版《萨 ● 奥法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我国第一部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法规文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执行要求,自
三、强化我国内部控制需要借鉴国际实务经验
目前,各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已经启动实施内部控制的准备工作和施行步骤,具体地说:(1)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知识培训学习;(2)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3)组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测试团队;(4)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估;(5)改进内部控制缺陷;(6)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7)接受外部审计。可以预见,在创建内部控制流程、文档建设、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缺陷方面,我国的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在2009年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准备和实施工作。
由于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内部控制实践经验,企业自行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大多停留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而前期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为遵循《萨 ● 奥法案》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付出大量时间、投入众多人力资源和巨额资金成本建立起来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包括系统流程的设计与执行、测评和缺陷纠正和绩效评价等指标体系,均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内部核心资料,一般不会轻易对外披露。更况且每个企业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等都不尽相同,某一企业内部控制模式也很难完全适用于其它企业。因此,在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过程中,无论对员工进行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还是在设计和执行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和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过程中,都需要借鉴和吸收国际权威机构有关内部控制研究成果、流程框架体系、实务指南和评估工具等技术方法。
借鉴和吸收国际内部控制领域理论知识,特别是实务经验,可以为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供可供参照借鉴的内部控制流程设计、文档管理建设、自我评估的指标体系及其评估工具,减少企业单打独斗的探索和研发成本,节约时间少走弯路,真正实现建立的内部控制系统为企业防范风险,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促进合法合规提供合理保证的目标。
四、应运而生的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
国际内部控制协会(Internal Control Institute, 英文缩写ICI)是2002年美国《萨 ● 奥法案》出台后成立的专门致力于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教育组织和智囊机构,是全球唯一能够提供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领域量化评估工具的组织。目前,国际内部控制协会在美国、英国、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约旦、埃塞俄比亚等12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机构。
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认证项目是 ICI 提供的内部控制主要产品之一。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认证项目建立了全球内部控制职业人士最初的资格标准和职业胜任能力持续改进的要求。它正式承认证书持有者具有国际内部控制通用知识体系(CBOK)中所阐述的学科知识和技能的胜任能力。
由于企业内部控制渗透于整个组织的一系列活动中,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涉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监督、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涵盖的知识面广,业务流程复杂,各种技能要求全面,测评方法和测评工具复杂细致,需要整合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和监控流程等知识和技能。ICI 通过定义与内部控制职责相关的任务,整合各种相关知识、法规和信息技术,形成了考核和评估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的八大专业知识与技能。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培训,使原来掌握某一领域知识技能的审计师、会计师、评估师、经济师、工程师和企业管理人员能系统全面地掌握内部控制设计、执行和保障以及流程管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正因如此,目前,ICI 的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证书项目不设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分为二个级别: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ertified Internal Control Specialist,CICS)和高级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ertified Internal Control Professional,CICP)。
五、成为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的益处
ICI 提供的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证书属于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国的职业资格职称系列内尚属空白。这些创新型急需人才可以解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建立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和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估以及外部审计的人才需求。
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与传统意义上的审计师、会计师、质量工程师、评估师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包括:内部控制系统的开发、设计、管理和监督执行,开发和实施内部控制战略与评估方法;而后者不涉及这些领域。审计师、会计师、质量工程师以及评估师的主要任务是识别与确认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业务流程、会计处理以及财务报告与适用的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既定的绩效与财务标准是否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或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质量体系建设和维护等。开发和实施内部控制战略与方法成为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的主要职责。
获得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国际内部控制职业团体和工商界人士认可其职业胜任能力的重要凭证,作为管理层的内部控制专家将得到快速的职务晋升和更广泛的认同。此外,复合型人材,内部控制专家的工作也将得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高度重视,成为企业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的重要信息来源。
成为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的益处是:
(一)帮助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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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个人有效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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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达到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职业胜任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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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专业权威机构和同行认可为内部控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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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组织改善和增强内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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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拓宽就业渠道。
(二)帮助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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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评价求职者和员工的职业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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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招聘内控组织机构人员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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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效地录用、培养和使用内部控制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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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员工增强内部控制责任,保持职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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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组织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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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培养和造就具备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和监控流程等知识和技能的复合性人才,是我国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部分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必要条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我国内部控制实务与国际内部控制最佳实务的趋同发展的内在需要。
ICI中国总部